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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0 14:50:09编辑:浏览:

 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12月7日,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在本厂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以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虹桥一路21号。项目投资总额为3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85%;占地面积11663.95m2;主要生产和销售塑料五金产品,年产空调部件100万套、水族宠物用品30万套;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36台、底漆涂装流水线5条、UV涂装流水线3条、组装流水线2条、造粒机2台;主要工艺有注塑工艺,造粒线工艺,喷涂工艺;年工作300天。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无变化,与环评报告表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002年10月23日,《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蕉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批复(珠白环管字[2002]第006号)。项目建成后,由于生产工艺、规模等发生了重大变化, 2015年12月24日,重新编制的《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斗环建表[2015]066号)。项目竣工时间为2002年10月。2016年12月6日获得斗门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4032016000007)。
(二)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本厂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白藤水质净化厂。
2、生产废水:喷漆工序中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喷淋废水,喷淋废水为高浓度含油漆残余物废水,为涂料危险废物(HW12),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对外环境排放。
3、废气: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机械产生,采取了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包装材料及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包装材料及边角料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全部破碎回熔循环使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按要求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6、环境保护管理:企业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验收检测。检测单位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7年10月19日、2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出具了《珠海市鸿域注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本厂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白藤水质净化厂,喷淋废水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外运处置,不进行检测。
(二)废气:注塑废气、喷漆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Ⅱ时段标准。
(三)噪声: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措施,对环境没有造成永久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16年1月15日竣工。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为: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8日。
我司根据会议上提出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形成了验收报告终版(详情请查看附件)。
本验收项目公示期为(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31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联系企业环保负责人或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企业联系电话:0756-5225088
企业环保负责人:王雅宾
项目验收工作联系人电话:0756-5311288   陈小姐

 

鸿域注塑-验收自查报告 (终版).pdf
文件类型: .rar 1c2abdc7cd09f5c094929bec61f41c33.rar (18.9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