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了解更多

政策解读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符合条件企业招工可获每人千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2-03-11 12:29:14编辑: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工引工力度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切实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推动企业稳定有序生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实施重点用工企业招工补贴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中属于“5+1”产业集群的重点用工企业,从市外引进新劳动力,且新劳动力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享受招工补贴。

(二)实施重点地区稳岗就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怒江州劳务帮扶协作成效,延续两地良好合作关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规上制造业企业从怒江州招用新劳动力,且新劳动力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人每月600元,最高不超过6个月,给予稳岗就业补贴。

(三)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技工院校青苗计划,支持珠海市技工院校联合各区开设重点产业企业订制班,加大力度面向遵义等对口帮扶地区和怒江等欠发达地区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技工(中职)院校毕业生,学生在珠就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给予每生每年4600元生活费和交通费资助,最长补贴两年。

二、充分激发人力资源市场活力

(四)落实劳务输入就业补贴。继续支持人力资源中介积极输入新劳动力,对市、区人社部门委托,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根据其输送新劳动力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五)激励市场加大劳务输入力度。实施“招工引工”奖励,对年度开展新劳动力(首次在本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满3个月的)输入规模较大的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劳务经纪人给予奖励,输送人数达到500人的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人的,额外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鼓励国有人力资源机构在市外成立分公司或与当地人力资源机构成立合资公司,积极挖掘当地劳动力资源并引入我市。

(六)实施助企服务补贴。鼓励引导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机构为企业招工提供网络对接服务的,每服务一家企业补贴50元,最高补贴5万元;推荐求职者简历的,每推荐一份补贴5元,最高补贴5万元。人力资源机构组织我市重点企业在市外举办线下专场招聘会,按照500元/家/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场最高5万元。

三、进一步提升异地务工人员服务能力

(七)开展异地务工人员专列专车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有组织开展异地务工人员“上岗返岗”专列专车活动。遵义专车按1200元/人标准,怒江专列按1600元/人标准,其他地区专列专车标准按照合理成本列支。

(八)广泛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招聘交流活动。持续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免费的对接洽谈平台,举办2022年春风行动、劳务协作公益性招聘会,全年不少于40场。继续开展市外技工(职业)院校珠海行活动。充分发挥香洲主城区集聚效应,市区联动持续开展日常公益性招聘活动,全年不少于200场。

(九)切实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劳动关系调解和仲裁处置,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保持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三位一体”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行,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十)加大异地务工人员人文关怀力度。通过社会募捐,设立困难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公益基金,对因工受伤致残、经医保部门审核予以医疗救助、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中的异地务工人员,且还在珠海就业创业的,给予关爱帮扶。

四、工作要求

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大力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加大招工引工力度,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要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各项惠企用工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