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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建议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级
发布时间:2017-03-06 14:36:05编辑:浏览: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民建中央在一项针对“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促进创新发展”的建言中特别指出,建议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级。

民建中央认为,完善税收政策,有利于支持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建议专门针对科技创新制定单行法律,将科技创新有关的税收优惠统一收录在一部法律中,形成系统科学的政策体系。

“税收优惠政策应直接向研发环节倾斜”。民建中央建议,建立健全科技研发风险准备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并在税前扣除,提高企业研发资金储备和研发抗风险能力;规定企业购置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的科技创新专用设备、专利、技术等,可按其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抵免;对于购入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允许企业一次性扣除。

 

对于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民建中央还建议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加大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培育和激励机制,推动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原标题:民建中央:建议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