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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11 11:39:42编辑:浏览: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7年12月9日,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厂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5名专家,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珠海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根据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工作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区三村片区内建筑面积36000m2,占地面积52379.82m2。设计年产量PCB多层板80万㎡。
本次阶段性验收的建设内容为年产单层线路板40万㎡;项目实际总投资2.5亿元,环保投资12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主要生产设备有W/F前处理机10台、磨板机28台、洗板机15台、丝印机89台、蚀刻线17台、蚀板机9台、锣机14台、内层棕化线10台、隧道炉14台、曝光机8台、低温炉14台、显影机4台、UV机9台、空压机3台、切板机9台、钻机4台、冲床90台、内层棕化线10台、喷锡机2台、绘图机1台、立式锅炉29台等;利用原有PCB多层板的部分工艺生产单层线路板,主要工艺有前处理(磨板)、线路丝印、蚀刻、退膜、打孔、QC、助焊丝印、烘烧、喷锡、成型、V坑以及抗氧线工艺。《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申报原材料及其他生产工艺现均在外完成采购或生产,PCB多层板40万㎡未建设投用。
本次验收不含沉铜生产线、手动贴膜机、压模机、中央冷水机、切割机、喷锡前处理机、喷锡后处理机、碳处理槽、磨边机、沉镍金线、浸锡缸等11种设备以及一次化学沉铜、二次沉铜、压膜、三次沉铜、化学沉镍金、中和、除胶渣、干膜前处理、微蚀、浸酸、叠合热压等11项工艺。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的需要,将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单层线路板40万㎡(已建);二期:年产PCB多层板40万㎡(未建)),而项目的产品产量、建设地点、性质、总投资额、生产工艺、工作制度等均不变,原辅材料用量减少。同时项目的性质、行业、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措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并未有发生重大变动,与后环评报告书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于2011年7月22日,《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斗门环保局)环评批文(斗环建书[2011]007号)。项目试生产时间为2015年1月5日。2015年6月5日获得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4092015000006)。
     20172月23日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委会环保局及3位专家,咨询会议建议抓紧补办后环评手续。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该验收咨询意见的要求,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开展了后环评工作。《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于20173月24日通过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评审。2017年12月7日建设单位咨询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同意开展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阶段性验收。
(二)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含铜废水、去膜显影废水、络合废水、废气处理塔废水经处理后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规定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生活污水经过本厂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1#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UV光解的方法予以去除;2#酸性废气、氨气:主要采用水喷淋法;3#粉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后排放; 4#焊锡废气,由于产生浓度极小,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法予以去除。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酸碱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 ;有机废气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Ⅱ时段标准;其他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机械产生,采取了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项目周边无噪声敏感点。
4、固体废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弃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按照要求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6、环境保护管理:企业设有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固废收集及暂存等设有专职人员负责。
7、环境应急管理: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2016年12月08日-2016年12月09日和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规定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生活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废气。
1、氨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酸碱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丝网印刷Ⅱ时段标准要求;其他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2、边界大气污染物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相关措施,对环境没有造成永久性影响。项目建成后,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后环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纳入了排污许可管理,珠海市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珠环违改字【2017】40221号),建设单位已整改,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详实,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整改后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更新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二)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如国家、省、市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应执行新标准。
(五)严格遵守环评批复要求,如项目性质、地点、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专家组签名:
 
 
珠海市创富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