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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机构垂直管理试点6月底前完成
发布时间:2017-02-24 10:07:40编辑:浏览:

羊城晚报记者 李钢 通讯员 粤环宣 昨天,2017年全省环保局长会议在广州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在2017年,广东省将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一系列的重点工作,如将开展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环保大数据和“互联网+”应用等。

深圳年底实现公交车纯电动化

在大气治理方面,广东将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现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锅炉、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全面清查“小散乱污”企业,严格控制燃用石油焦。深圳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公交车纯电动化,广州、佛山等市新增公交车实现纯电动化。到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黄标车。

在治理水污染方面,今年广东省71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达到81.7%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8.5%以下。

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广东将会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镀、铅蓄电池制造、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环境详查,在详查基础上梳理建立土壤治理修复地块项目库,编制完成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市将开展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再开发环境监管试点。

印发实施《广东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以采矿、金属冶炼、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皮革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为重点,进行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今年,广东将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等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在2017年底前,将会完成禁养区内的禽畜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清理。

珠三角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

广东将制定实施《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组织开展珠三角区域和9市绿色发展水平评价,开展珠三角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建设。

广东会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珠三角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省工业集聚区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健康装置。进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及改造升级。将会加快建设江门和茂名区域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扩建广州、惠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设施,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

进行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试点

今年,广东省还将推进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试点。争取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并且研究制定相关细化配套文件或管理意见,争取在年底前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调整工作。

今年修编完成《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启动粤港澳大湾区环保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的要求,制定广东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方案,确保到2018年底前完成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

2017年上半年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将会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钢铁、火电、水泥、造纸、印染、电镀等行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排放情况摸查及超标整改。

广东还会在今年启动“两河”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年内分两批次开展省级层面环保督察

广东将要强化核应急管理工作,修订《广东省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建立广东省核应急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将全面升级广东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处置全过程电子化监管。广东将在今年实施《广东省环境应急“十三五”规划》。

建立环保责任清单,厘清党委政府和部门环保责任。组建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环保督察办公室,建立健全省级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年内将分两批次对省内部分地市开展省级层面的环保督察。

完成《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工作,推动出台《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制定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启动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

广东整合现有环境业务的信息采集渠道,建立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和互联网信息采集机制,建设由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排放企业及公众三方共同参与的协同环境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